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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上传电影有罪

2005-10-26 11:00  来源:风易娱乐 作者:佚名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全球首起利用“点对点档案分享”技术(Bit Torrent,简称BT)在互联网上传侵权电影的案件,10月26日在香港宣判,法庭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案件押后到下月宣判。


国际唱片业协会及香港影业协会均欢迎法庭的裁决,认为会对网上侵权起阻吓作用,并希望这次检控可以成为海外地区的案例,解决全球非法上下载问题。


网名为“古惑天王”的被告陈乃明(38岁),今年1月在新界屯门的住家利用BT技术,上传三部侵权电影《夜魔侠》、《选美俏卧底》和《宇宙深慌》,供网友下传,被香港海关拘捕。


辩方律师10月26日在法庭上求情时说,以往并没有因侵权下载而被判入狱的案例,加上被告曾经因车祸失业一年,要求法庭轻判。


不过,裁判官麦健涛表示,虽然被告的行为没有金钱利益,却对版权人利益造成很大损害,并影响影碟市场,令正版影碟声誉受损,因此裁定被告三项分发侵权制品的罪名成立。案件押后到下月7日宣判。


最高可判监四年及罚款


根据香港《版权条例》,侵犯版权行为最高可被判监四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港元。


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认为,这次的判决相信对日后同类的网上侵权活动有阻吓作用。


曾俊华指出,案件今年初提出控诉以来,网上侵权活动减少80%,成效令人相当鼓舞。他呼吁香港市民、尤其是年轻人要尊重知识财产权,不要以身试法。


香港影业协会执行总干事丛运滋也欢迎法庭的裁决,认为裁决结果可使市民不敢在网上进行散发电影档案等行为。但他指出,由于部分网上影片的源头不在香港,难以追查,使得网上下载电影的情况难以解决,业界未必能得益。


丛运滋希望这次全球首宗BT检控,能成为全球案例,解决全球非法上下载的问题。


国际唱片业协会香港分会总裁冯添枝也认为,裁决可起阻吓作用,使市民不敢再漠视法律,从网上非法下载电影及音乐。


近年来,利用BT技术在互联网下载电影、音乐、游戏和软件,已经成为一股潮流,但全球的电影及唱片业却因而大受打击。据香港唱片业人士估计,2003年至今,香港唱片业已经因此损失6亿港元,更有三分之一的唱片业人士失掉工作。



Bit Torrent(BT)技术是一种下载大型文件的技术。BT系统将大型文件划分为数以千计的小块,这些小块单独传输,然后在用户的电脑上重新组装,其下载速度明显要快于传统的、基于FTP的下载方式。中国内地许多网民,通过此技术大量下载热门影片及剧集进行观看,也同时用BT同步收看台湾或香港的著名电视节目,如《康熙来了》、《综艺最爱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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