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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狼:江湖伦理的悲伧叙事

2005-11-22 19:13  来源:网易论坛 作者:逍遥骑士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杀破狼三字来自我国古代的观星学,是三大煞星七杀、破军、贪狼的简称,分别比喻毁灭、斗争、贪婪,在《杀破狼》中则指向三大主角甄子丹、洪金宝和任达华。

  电影中,正与邪,警与匪的面目变得模糊,继而可憎,为制心狠手辣的黑帮头子王宝于死地,以陈sir为首的警察彻底陷入江湖仇杀的迷圈,以杀戮来解决原本属于法律范围内的问题。为达到把王保送进监狱的目的,他们先后采用清洗录象带、逼人作伪证、杀人灭口等另人发指的手法,其形状与黑帮头子王宝相比也是在伯仲之间。

  警察们对王宝如此耿耿于怀,虽然不乏追求所谓实质正义的成分,但更多的是其飞扬跋扈让他们男性尊严受到伤害而衍生的愤怒。在做卧底的阿伟被杀后,陈SIR记起自己曾经说过的话,“相信我,我不会让我的兄弟出事的”!可结果,却白白送了命。于是他奋力从警察角色中脱离,转而以复仇者的面貌出现,正是为未兑现诺言所感到的内心愧疚与尊严损害所驱使。王宝在狱中逍遥地打手机,在被发现后,于数位警察的虎视眈眈之下,却将他们羞辱了一番。如此种种,当因为男性尊严的被凌辱而迸发的愤怒足以遮蔽他们作为警察所应有的理性时,悲剧就不可避免了。

  为了尊严,为了义气而可以不择手段,这是典型的江湖规则,与现代警察所应具有的理性精神无涉。在刚发现陈警官等人杀死证人,制造伪证时,马军为内心的使命感驱使,震惊之余与其大打出手。但很快,在无可挽回的事实面前,在兄弟的情义和惨死面前,他放弃了作为警察对程序正义的监守,而一头扎进了江湖伦理的怀抱,而这,注定是一条不归路。影片的最后,当他们终于得偿所愿,马军一语道破天机:“我是为了找回兄弟们的尊严!”

  可是,在他们找回尊严的同时,却彻底为黑暗所同化,任达华在片中正言厉色道:“做警察最怕的不是死,而是让坏人压得抬不起头”。遗憾的是,最后,他在肉体上消灭了王保,可精神却全然屈服。他放弃程序和手段的正义,与王宝的趋同,正是被邪恶打败的先兆。用正义手段无法战胜邪恶,只能是以暴易暴,当他无助地坐在楼顶天台上,内心深处已产生对无比强大的黑暗的恐惧。对他而言,对抗这黑暗的唯一办法,就是让自己也黑暗起来。

  既然如此,在说服阿伟去担任卧底时,他们所甩出的那些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不能不说是一种虚伪。你们既然可以因为恐惧而放弃坚持警察的准则,又怎能用“怕死就别来当警察”之类的宏大词语来压制对方。基于个体的恐惧而放弃当卧底,这是他的权利,他有权利不为正义而献身。在这里,同样是对黑暗的恐惧,却呈现出全然不同的解决方式。

  至此,陈SIR露出了一个机会主义者的本色。为达到目的,他可以用宏大话语来压制阿伟的个体选择,而当自己面临困境,他又能轻松地放弃正义而选择江湖伦理。王保或许可以沿用《七剑》中风火连城那句话:“总有一天你会变成我。”于是,陈警官和王宝,这两个分立于警匪阵营中的人,行事理念和准竟流露出惊人的相似。从这个意义上说,《杀破狼》不能算是一部警匪片,只能是功夫片。电影探讨的不是警察与匪徒之间的战争,而是一场关于男性尊严的战争。

  回到电影本身,谁也不能否认,《杀破狼》是功夫电影中一部少有的剧情和动作保持均衡,且同样出色之作,称得上是香港功夫片的复兴之作。当然,剧情虽然精彩,但重心仍是在动作上。在这样精彩绝伦的动作场景面前,我甚至觉得自己作如上的理性分析是如此可笑。动作虽然是外在形式,但杰出的形式构造,似乎也具有本体意义。一部高度风格化的作品,必然对剧情走向产生深刻的影响。陈警官最后丧失理性,而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和电影凝重、凌厉、血腥的风格是一脉相承的。

  一个蔑视程序正义的世界是一个可怕的江湖,江湖伦理的肆意张扬,必然带来悲伧的结局,这是《杀破狼》在刺激之余,所带给我们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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