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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里的《喜剧之王》

2006-4-25 20:50  来源:现象论坛 作者:李翼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罗伯特德尼罗是黑帮老大,是血性老头,还有个称号是“冷面笑匠”,但如果你认为他的喜剧细胞是在老年开始分裂,从而出演《老大靠边闪》系列,《作秀时刻》等这样的电影,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早在1983年,罗伯特就被老搭档马丁西科塞斯同志,捧为《喜剧之王》(The King of Comedy),这个名头听上去够骇人的,罗伯特德尼罗在当时就想拓宽戏路了,有这样的前瞻意识,也难怪日后会被评为活着的,最伟大的电影演员。


那在这部《喜剧之王》中,他演的是一代功成名就的喜剧明星,当初是如何通过刻苦努力,勤练基本功而得到最高的地位的吗?罗伯特可能会这样拍,但马丁这老头,绝对不会这么做。老马的特别之处,源自他的坚持,当然还可以说成是偏执,他体弱多病的童年,使他有足够的时间与心思,来嫉妒,质疑传统意义上的英雄。虽然他号称“电影社会学家”,但他影片中的男主角,无论在从事什么职业,比如上帝,司机,马仔等等,唯一不变的是角色的性格,那是一种脆弱,内敛,是男性在今夜无人喝采时,留下的珍贵的泪花,这是马丁个人的性格写照,或是他一贯的电影切入点,已经并不重要。


马丁西科塞斯并不像很多叛逆影人那样,露骨的表现出对于奥斯卡的不屑。恰恰相反,他是奥斯卡大叔的一个执著的等待,追随者。但评委似乎也不约而同的想成就一个“无冕之王”的传奇,或是一项吉尼斯纪录,甚至是想把马丁西科塞斯本人也挤压成他电影中的男主角。


不妨大胆设想一下,有朝一日,当马丁已经老的控制不住自己的时候,他会在手臂上绑上手枪的弹射装置,跃上奥斯卡的颁奖台,然后劫持艺术和科学学院的院长,或者是刚巧在颁奖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接着手腕轻轻一甩,有枪在手,横眉冷对台下的一干叽叽喳喳的明星,大喝一声“Are you talkin' to me?”


这时


台下鸦雀一片


接着又是笑做一团,并起立鼓掌,经久不息


台下的反应,应该是马丁所不愿意看到的。而这一疯狂举动本身,可能已经存在于马丁的脑海里很长一段时间,他无数次的在意识中演练着这个段落,希望能跟随着自己影片中的男主角们,去成就一出无与伦比的戏剧谢幕。


美国影评界的老头ROGER EBERT罗杰艾伯特对《喜剧之王》不是很喜欢,他觉得这部电影的节奏有问题,马丁不能很好的掌握全局,我的看法与前辈是略同的。这部电影的社会讽刺性并不是很到位,题材即使在当时看来也不是很新鲜,无非是一个小人物,想尽办法要跃上喜剧舞台,但是别人不要他,最后他绑了个腕儿,上了台,还出了名,美国人对这种不折手段,乐于表现的人,一向是欢迎的,不论是在银幕上还是现实生活中。而在电影〈喜剧之王〉中,马丁西科塞斯并未将精力放在最后的意外出名上,反而一直强调罗伯特的偏执与脆弱,我对这些老套的心理刻画有点厌倦了,我相信罗杰艾伯特也是。但马丁没有厌。


罗伯特德尼罗穿着小一号的西服,系着红领带,蓄着人见人爱的小胡子,费尽心机要在电视上逗人乐,一个职业的逗笑者,在公众视线之外,却往往是个抑郁症患者,这样的例子不在少数。




〈喜剧之王〉是部不错的美国电影,而在中国香港,有一部同名电影,由周星驰先生主演,也被看做是他本人的半自传体影片。不过,问题来了,罗伯特德尼罗至少是在说“单口相声”,而周星驰在〈喜剧之王〉,却只是个文艺青年,一个电影爱好者,与喜剧无关。


我认为,周星驰先生是不想把这部戏做成喜剧的,他在电影中除了想告诉你他是个演员之外,还想对你说,这是部剧情片。他饰演的尹天仇,在饼干盒子里,除了放些个人资产外,还有一本表演艺术方面的课外书,他植根于社会基层,以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系统理论武装大脑,天才般的将社团收保护费和夜总会公关这样的社会活动,都纳入自己的表演体系中,并将它们变成一种独特的行为艺术。尹天仇虽然最后只是在街道小剧场里有了点大名气,但请不要忘了,他在片尾还做过一次没有CUT,没重来,没剧本的意料之外的“走穴”演出,在我看来,这完全是对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念的外延拓展,即周氏的“生活戏剧”理论。


一个根本想演正剧的小青年,却一不小心成长为〈喜剧之王〉。周星驰这部电影的市场策划,在设计海报时,却安排了一条与电影,主角根本没有发生关系的斑点狗作陪,只是因为它在当年很红。


我可以怀着沉痛的心情想象,这对于一心想钻研电影表演,导演艺术的斯蒂芬周先生来说,无疑是痛苦的。他在成龙〈玻璃樽〉中作客串时,也有自己被狗拖着,在地面滑行的镜头,也足以体会,周先生对于此类生物“抢戏”的厌恶。不过,幸亏当年只是斑点狗当道,要是轮到侏罗纪恐龙横行的话,那海报上留给星仔的生存空间,就更小了。


喜剧之王是顶特大号的帽子,戴它的人,需要有永远发泄不完的幽默细胞,而这些笑话,又需要不过分粗俗,最好闪烁着智慧的光芒。这种要求对正常人来说是苛刻,甚至是过分的。正如这篇文章一样,我也希望每隔几十个字,就有一个包袱抖出,而在最后还有一个爆笑,智慧的收尾,但行文至此,我自信达不到这个要求,也不想去刻意,所以,〈喜剧之王〉一文就此告一段落,下台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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