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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和电影的国家标准

2006-9-24 10:51  来源:现象论坛 作者:HOOXI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让我们设想这样一个国家。
在那里,诗歌和电影有国家部门出台的相关标准,判断它们是否合格,或换句话说,判断它们是否是“诗歌”或“电影”,是否可以“诗歌”或“电影”的名义问世,必须援引这些毫不含糊的部门标准。而这些部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和这个国家的政权性质有关。如果是一个独裁政权,那么,这个部门的标准可能由一位将军全权负责,甚或由一位养猪专业户负责,当然,也不排除由一位诗人或导演负责——这完全取决于某种类似掷骰子的偶然机会;如果是民主国家,情况可能复杂许多,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多数人持有什么样的“诗歌”观或“电影”观,或者直白点说,在这些多数人眼里,什么才是“诗歌”、什么才是“电影”。这需要复杂的投票系统来确定:是直选,还是差额选举;是代议制,还是君主立宪制……或者其他什么我还想像不出的制度,例如“小圈子”制度。
一首诗,在被写出来之前,作者是否意识到正在写作一首叫做“诗歌”的东西;正如一部电影,在被拍摄出来之前,导演是否意识到正在制作一部叫做“电影”的东西——这是个非常重要的前提。如果作者或导演没有这个意识,那么很可能会送到另外一些审查部门,比如,把一首分行的东西报送给国家农业部,或者把一部被胶片拍摄出来的东西报送给国家化工部,很可能被适用另一套标准。这个结局太后现代,但也时有发生。如果作者或导演认为自己的东西是“诗歌”或“电影”,那么,议题进入下一程序。
它们必须符合某种最简单易辨的标准,比如,是否分行、是否压韵、是否长度达到五本、是否使用了胶片等等。很多人在此被否决。如果没有被否决(也即承认了符合上述简单标准),那么进入下一程序。
它们必须符合某种稍微复杂的标准,比如,是否读起来或看起来象一首“诗歌”或象一部“电影”。很多人在此被否决。也有很多被通过,以“诗歌”或“电影”的名义问世,它们进入了诗歌刊物或电影院,进入了公众的视野。
接下来问题出现了。公众会认同它们吗?在一个公众没有发言权的时代,这个问题不存在,或至少不在“公共”领域存在。如果上述审查过程完全由“独裁”体制操作,那么,其结果是出人意料的:一首“诗歌”问世的意义,有时超出了这首诗歌本身,它确立了某种“诗歌”的榜样。而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于是,在一个独裁体制下问世的“诗歌”,很可能非常具有群众性:
1、月宫装上电话机, 嫦娥悄声问织女: "听说人间大跃进, 你可有心下凡去?" 织女含笑把话提: "我和牛郎早商议, 我进纱厂当女工, 他去学开拖拉机。"——大跃进诗歌
2、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汪国真诗歌
另一方面,这些“诗歌”的写作也会带来某种实验性:
亲爱的江青同志,
你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  
你善于活学活用战无不胜的毛泽东思想  
你奋不顾身地在文化战线上陷阵冲锋  
使中国舞台充满了工农兵的英雄形象
——郭沫若诗歌
而在一个“民主”国家或时代,情况可能更加激进——或者更加不堪:当汪国真的诗歌风行的时候,海子的诗歌默默无闻;当海子的诗歌写进中学课本的时候,
赵丽华的诗歌正在网络上被公众嘲笑。公众的标准是琢磨不定的。或者说,公众的诗歌标准从来就没变过,仍然是大跃进或汪国真时代的“抒情”和“押韵”。
情况转到电影的时候,公众的标准是一个巨大的能量,可以让几个亿的投资血本无归,也可以让几百万翻番地赚。导演们习惯了在“独裁”体制(电影圈)下自己定义的“电影”标准,却没有认识到公众用票房机器定义的“电影”标准的裁决能力,这种标准如今不可违抗,它甚至影响到了国家管理部门和学术部门。有太多人使用“合格”、“不合格”这种国家标准式的语言来指称那些进入/未进入电影院的电影,仿佛那些未进入电影院的电影连被称做“电影”的资格都没有。而进入过电影院的电影也好不到哪里去,《无极》在最初还得到了一些人的肯定,而现在,没有人敢公开说,我喜欢《无极》,因为在全国人民看来,它甚至连“电影”的标准都还没达到。
作者或导演们仿佛刚刚醒悟到,“电影”的标准,其实掌握在公众手里。正如诗歌的标准,也掌握在公众手里。从前的诗人们,在写作诗歌之前,往往先自定义“诗歌”的标准,某种意义上说,在他们“自己人”眼里,决定一首诗歌是否是一首诗歌的,和公众无关,和传统的诗歌标准无关,只和自己的诗学有关;而从前的导演们,也曾经自定义了“电影”的标准,拍出了《黄土地》、《猎场扎撒》这样的只和“自己”的电影观有关的电影。这是一个艰难的建立标准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一个和八个》差点为此“新电影”的“标准”而牺牲。但他们最后却放弃了自己的标准,转而采用公众标准。诗歌,由于其制作成本的缘故,可以自制标准而存活;第五代早期的电影,由于有计划体制的庇护,也无须因制作成本和回收的缘故而考虑公众或外在的“电影”标准。但今天,一切都不一样了。再没有人为了它们的“标准”买单或庇护了。它们必须依赖公众的“标准”才能存活。诗歌的尊严,电影无从领受。
但赵丽华事件说明,甚至连诗歌的标准,也不能豁免公众的审判。这只是一个开始。诗人们应该好好学习一下公众从未改变过的“诗歌”标准,好好反省自己的“诗歌”是否“合格”了。或者,如果不想这么做,就必须选择住在自己的象牙塔里,并且毫无怨言。
电影则没有这个“象牙塔”可供居住。导演们需要好好学习一下公众的“电影”标准。如果你不认可,你只能选择不做导演,并且毫无怨言。
现在让我们开始学习公众的“电影”标准:
应该历史性地看到,我国公众从来没有自信到今天这个地步,可以集体为“电影”正名:电影,
首先是讲故事要搞清楚,拍电影是讲故事还是讲时代;而好莱坞名人则从旁帮衬,声称讲故事是电影不变的原则;至于放弃了自己当初辛苦建立的电影标准的陈凯歌、张艺谋则根本不会讲故事。“讲故事”,成为高悬在中国导演头上的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于是,导演和编剧们必须出来应和和表态,唯恐被公众判为不懂电影:是啊,拍电影就是讲故事我迷恋讲故事不能自拔……而那些不讲故事的电影(在公众看来,没有不讲故事的电影,只有讲不好故事的电影),或者说,不采纳公众“电影标准”的电影,就象赵丽华的诗歌一样,终将被公众唾弃。
这一切,便是我们这个与时俱进的国家正在发生的“标准化进程”。这一进程还远远没有结束。
我们还没有谈到什么是“好的诗歌”,什么是“好的电影”。这可能需要一场战争或政变才能解决。


相关链接: 陈凯歌 张艺谋 赵丽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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