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恕我直言:关于《十七岁的单车》

2004-5-21 10:58  来源:周黎明留言板 作者:摩诃伽叶    感谢 fanhallfilm 的投递
王小帅《冬春的日子》被西方媒体评为20世纪百佳电影之一,《十七岁的单车》又获得柏林电影节银熊奖。这些已经是几年前的事情,可是这几年一直没机会看到他的作品,于是,对这位青年导演始终保有神秘的敬意,以为第六代中除了贾樟柯之外总算还有个提得上筷子的。

近日终于看到了《十七岁的单车》,这部N多人向我推荐也有N多人向我抱怨的电影,看完之后,觉得有话想说。

我不喜欢复述剧情。但是影片问世已事隔多年,此外为了交代的明白,还是简要介绍一下。影片的结构可以大概分为正、反、合三段:农村青年阿贵进京打工,骑单车送快递,为了挣够买下单车的钱,他努力工作,可单车却被小偷偷走;高中学生小坚酷爱骑单车,可是家境不允许他拥有自己的单车,他偷了父亲的钱去二手市场买了一辆,正是阿贵的;阿贵发现了自己的车,中学生却不愿归还,两人产生冲突,小坚纠合了一帮男生采用最流氓的行径夺车;最后协定每人各用一天,接着又衍生出一段两人共患难的戏,然而车却是毁了。

在两个少年的生活中各自出现了一个女生。阿贵着迷于对面楼上一个每天换穿主人衣服的小保姆周迅;小坚爱上了美艳动人的同学高媛媛,可惜后者的水性扬花让他倍感失望。

从主题设置以及情节安排来说,《十七岁的单车》平行设置了两个线索:城乡差异和少年冲动。单独看阿贵的故事线索,其实是一个民工进城受欺压的故事;再单独地看小坚,他的故事类似于《阳光灿烂的日子》或者《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描写青春的黑色与冲动。我们可以感受到王小帅同时在表达两种东西:一是他对社会问题的关切,对城市生活底层的民工进行描写,此外他又想书写关于少年的残酷青春,那些少不更事的激情岁月;前者将电影带入关注社会现实的写实化方向,后者又让我们寻找浪漫青葱的年少记忆。

当我们把两条线索放在一起看,或者说,当王小帅打算在一部电影里同时传达这两种思想脉络,我以为,他失策了。

不是说不可以在一瓶酒里掺上两种以上的口味,想在一部作品中表达丰富的思想,是无可厚非的事情。但是,《十七岁的单车》没让人看明白他究竟是要讲什么?如果是要讨论民工的问题,显然他着墨太少;如果是为了刻画青春的痛苦,那么,当他把现实无比的社会问题杂糅进来,便冲淡了本来可以具有的更纯粹的浪漫气息,而变的不伦不类!

此外,更重要的是,也是我想强调的,《十七岁的单车》给许多看过它的人,包括我,带来了很不舒服的感觉。这其中有愤怒,有不平,有郁闷,甚至有恶心。花样百出,程度不一。总而言之,我不喜欢这部电影。它没有让我感动,只让我反胃。

虽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不同的接受者对同一作品的感受是大不相同的,于是,文艺批评的结果往往不具备真理的价值,而只有对话的功能。但是,即使是最技术性的批评,最工具化的解剖,对作品抽丝剥茧条分缕析之后,其立论的依据,还是要回归到对作品的感性体验之上。对作品的感性体验和情感反应,是对作品价值进行评判的毋庸质疑的基本依据。文艺之所以存活于这世间如此漫长的时间,就在于她诉诸于人的心灵,影响人的情绪。文艺批评,也往往从这一角度入手,对作品进行分析。

最让我难受的情节恰恰是影片最高潮的部分:如何解决争车的矛盾。当可怜的阿贵拼尽全力攥住单车发出撕心裂肺的哀号,他的身体被那几个小流氓差点五马分尸,我真的是恨不得抽那几个小子耳光!然而我知道这不可能,我只能来骂导演:你到底在想什么,你要表现的青春激情难道就是这样的无理取闹胡搅蛮缠?你的道德取向在哪里?

阿贵用自己的劳动换来的单车,被小偷偷走;小坚偷了家里省吃俭用的钱,买来了单车;当阿贵终于找到自己的车,他却被小坚和一帮同学暴打得浑身伤痕累累。从道德判断上来看,小坚完全是恶的一方,即使他自己也有委屈,但是他采用的方式下流而暴虐,让人对这个角色咬牙切齿;可是,偏偏他是男主角,他是导演所要塑造的中心人物,而他的身上承载着导演对青春的理解和寄托,他忍受着痛苦,他有他的可怜,但是当我们看完了电影,没有人会对男主角产生同情(我们更同情的是阿贵)。他得不到观众的怜悯,他根本不可爱!这个人物是失败的。

再有最后的一场戏。为了女人,其实本质上说是为了面子,小坚拿起砖头去拍人。结果又被人追打,连累了阿贵,两人被逼在墙角打得奄奄一息,阿贵赖以生存的单车也被毁掉。而影片就此居然就结束了!

有比较才会有鉴别。我们可以把《阳光灿烂的日子》或者《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拿来作为参照。马小军也拿着砖头拍人,也去打群架,但是他生在一个疯狂的年代,他的心中是满腔的英雄豪气,所以我们不会讨厌他,我们享受着姜文对自己少年懵懂的诗化表述;杨德昌在让小四杀人之前,用了几乎三个钟头让我们深刻体会到小四对生活的绝望,以及他的痛苦,我们对小四只有悲悯。他们都做了“恶”,可是他们的“恶”不会让我们产生道德上的怀疑,不会让我们在精神上产生抵触情绪,而只是进行审美的欣赏。

但是,《十七岁的单车》中,小坚的所作所为无法让人同情。他有家庭的困窘,那么他更不应该偷家里的钱;他的确花钱买了车,但是他怎么忍心对一个和自己同龄的少年民工施以如此暴虐的拳脚?这两点违背了最起码的人性良知,也突破了观众的道德底线,叫人如何能够从容冷静地欣赏?

道德尺度该如何应用于艺术批评,一直是一个问题。但是有这样一个误区必须进行纠正。在我们看多了各式各样的电影之后,似乎,只有那些“变态”的东西才能称为“艺术”。

每个人的爱好和口味不同,而每一部作品也需要具体的分析,但是我以为,令人痛苦和难受,绝对不是艺术的终极目的。艺术是对人的美的表现。有的时候,表现崇高需要委琐,表现深厚需要浅薄,表现善需要恶,这些都无可厚非。

在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中,他提出过著名的“净化”观念。他认为,悲剧的作用类似于医学上的“放血疗法”——通过放掉一些病人的血来达到治疗的目的——当观众在欣赏悲剧的时候,心里体会到巨大的恐惧、悲哀、痛苦、残忍,以及对命运和神的敬畏,从而获得某种满足,而达到灵魂的升华。虽然观众因为悲伤而流泪,或者因为恐惧而战抖,但是他们体会到艺术带给人的快感。

“净化”理论后代多有补充和论述(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朱光潜的《悲剧快感理论》),它揭示了一个规律:文艺作品可以表现“恶”,并让我们体验“恶”,但是它最终的结果一定是让我们感受到灵魂的新生。

然而,《十七岁的单车》却没有这样的效果。它展现了少年的苦难和残忍,为了一辆无足轻重的自行车,和一个不值得去爱的女人而泯灭天良,痛下黑手。我不知道导演对这样的人物是什么态度?我甚至怀疑导演自己就是从小在胡同里见人就拍的小流氓!为什么他描写这些场面的时候比他表现民工的真实生活来得驾轻就熟而又不知痛痒!

十七岁的单车》,在艺术手法和导演技巧上,都达到一个炉火纯青的程度;其间演员的表演,也都可圈可点。可是这部电影里的有些东西却让人难以接受,甚至无法容忍。

让我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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